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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商标基本问答知识 > 商标与其商品具有的关联性 |
在重庆商标注册必需要了解商标与其商品具有的关联性。 首先,商标与其商品具有密不可分的关联性,凡未与商品结合的任何文 字,图形或者立体造型均不是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依照现行中国商标法,商 标的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和立体造型。商标使用人可以选取任何不违反法 律、法规及公共秩序的文字,图形或三维造型作为其商品的商标图案或造型。 在该图案或造型与特定商品结合之前,从法律意义上讲是不能被称为商标的。 它只是一个语言文字中的元素或者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一幅绘画或一尊雕塑。 比如,一咨询公司受托为另一公司进行企业形象设计,其中包括商标策略和商 标图案的设计。不管该用作商标的图案以及商标策略设计得如何完美,在没有 将该图案与具体商品结合之前,该图案只能算作一种智力劳动成果,而不是商 标法意义上的商标。因为商标权所确立和保护的只是商标权人对特定商标标记 与其指定范围的商品之间的联系,而此时该图案尚未与任何商品以任何方式实 际结合,消费者无从感知尚不存在的商标图案与商品间的联系。故而在这一阶 段,作为智力成果的商标设计方案,尚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商标,自然也就不可 能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在理论上,商标与商品的结合可以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靠着申请注 册使商标与商品结合。凡设立商标注册制度的国家,都要求商标注册申请人在 其注册申请书中指定其商标使用的商品范围,即该标记将被使用在哪一类商品 中的哪些商品上。事实上,注册程序本身在法律上的最为根本的意义就在于将 特定商标图案或者造型与指定商品间的关系加以确认。第二种方式是在流通领 域里直接将商标图案或者造型使用在商品上。通过直接使用的方式,可以在事 实上建立起特定商标图案或者造型与特定商品之间的联系。在这里,直接使用 应当包括在产品本身与产品包装上或者产品、服务的广告中使用商标,还可以 包括在服务用相关用品或者工具上、在服务场所使用商标等方式。商标的价值 正是在这种使用中才得到增值的。这种价值来源于消费者所认可的优质商品与 具体商标间的联系,这种联系往往表现为商标权人的商业信誉。商标在这里成 了商誉的一种载体。商标的价值成了商誉的一个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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